关于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云平台升级CA驱动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1年06月21日 来源: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

各政府采购当事人:

根据《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 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服务中心关于印发〈内蒙古自治区CA数字证书互联互通建设方案〉的通知》(内财购〔2020644号)文件要求,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分别于2020722日、20201219日对全区政府采购CA厂商进行了两批次的公开征集,征集结果见“附件1”。

为构建全区政府采购统一安全认证规范,实现采购主体互联互通的目标,落实全区政府采购CA厂商征集结果,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云平台(以下简称“云平台”)计划对CA驱动进行版本升级,将CA驱动由V1.4版本升级为V1.5版本,升级后云平台将不再支持不属于附件1CA厂商颁发的USBkey证书(介质证书)。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升级时间安排

云平台将于2021611日正式启用CA驱动V1.5版本,并于2021711日停止使用CA驱动V1.4版本。

二、升级办法

各政府采购当事人访问“中国政府采购网内蒙古自治区分网”下载最新驱动V1.5版本。具体下载链接地址为:“http://www.ccgp-neimenggu.gov.cn/2020/10/101246.html”。

三、注意事项

(一)为保证业务办理,各政府采购当事人应当尽快确认所持USBkey证书(介质证书)是否为附件1CA厂商颁发,如果不在此范围内,请及时更换,更换办法见“附件2”;

(二)云平台将设置为期1个月的CA驱动新旧版本过渡期,过渡期结束后,不属于附件1CA厂商颁发的USBkey证书(介质证书)将无法使用。

(三)不属于附件1中的CA厂商,请关注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后续征集通知。

如有意见或建议,请及时反馈自治区财政厅

人:宁  

联系电话:0471-4192292

 

附件:1.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数字证书互联互通统一安全认证体系CA厂商征集结果

          2.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与电子签章办理指南

 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21618日

    

附件1: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数字证书互联互通统一安全认证体系CA厂商征集结果

附件2: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与电子签章办理指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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